作者: 來源: 巨野公安 發(fā)表時間: 2024-04-21 11:26
4月12日,巨野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在日常巡查中發(fā)現(xiàn),網民徐某某在多個微信群中發(fā)消息稱:“跟家人們說件事,昨天我一個朋友家7-8歲的女孩差點被偷抱走,家里有孩子的多注意了,人販子去家偷的,我朋友住在新天地那邊,在這里希望家人們多多注意陌生人,不是謠傳”,此消息發(fā)布后又被網民韓某某和馬某某轉發(fā),影響較為惡劣。
經民警調查后,確定此消息為謠言。隨后,民警依法傳喚了三人。網民徐某某、韓某某、馬某某對自己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之規(guī)定,依法給予徐某某、韓某某、馬某某三人各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。